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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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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经区政府批准,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工作人员(编外)3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2、热爱城市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从事城管工作的理论水平,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并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江都区户籍(或已领取居住证的人员,在江都有固定住所);

4、男性,身高165cm以上,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无色盲,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

5、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等要求详见《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有城管工作经历、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5月22日、5月25日—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江都区城市管理局一楼办公室(江都区龙城路59号),联系电话:0514-80807139,联系人:徐广来。

(3)报名方式:登录江都区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jiangdu.gov.cn/jdcgj)下载并填写《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将审查表(1式3份)、户口本、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等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基本能力、《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都区城市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五)聘用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后应当服从轮岗决定,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扬州市江都区城管市管理局同岗位城市管理辅助管理人员,今后按政策性增长机制落实工资、福利。

三、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监委派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0514-86551735。

咨询电话:0514-86521203

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5月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扬州市江都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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